二是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促进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促进融合监管,应加强部门间及行业间管理系统的整合,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推动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
三是推进信用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实现公平高效。依据企业不同的风险度和信用度进行分类,实现奖优罚劣,突出监管重点。这样既可减少政府对企业无谓的行政干预, 又可实现对经济秩序的有效控制,提高效率。
四是传统监管手段融入新型监管体系,综合市场治理方能提升效能。信用机制发挥作用还应该和其他手段结合使用,美国的信用中介同时还开展担保、认证、法律、会计等业务服务。增值企业的信用管理也应与年检、认证等工作密切结合,发挥综合市场治理效能。
总之, 大数据 时代是智慧的时代,政府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应敢于迎接挑战,善于创新变革,逐渐从行政主导的政府向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转变。
(作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李以华 曹磊 任明 党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