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5年12月,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下发了咨询通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AC-91-31),该咨询通告对Ⅲ类以上无人机以及部分Ⅱ类无人机提出了接入无人机云系统的要求。接入云系统的无人机应即时上传飞行数据。为解决同一空域下注册无人机互相可见的问题,民航局委托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发了无人机云交换系统(以下简称交换系统),以供多家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换和共享。
本报告对2018年参与无人机云数据交换和共享的无人机云系统中的无人机飞行数据进行了统计,并使用图表对其进行汇总和分析。
注:由于绝大多数娱乐类无人机属于I类无人机,目前并无接入云的要求,因此本报告数据不包含此类运行。
一、交换系统接收无人机云系统实时数据的情况
按照AC-91-31的要求,无人机云系统需要实时记录无人机的运行数据。为此,交换系统按照每5秒调用各云系统的接口程序的频次,接收各云系统提供的实时数据并分发给其他系统。
随着局方所批准的云系统不断增加,这些系统逐步加入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为了真实的反映无人机运行情况,本报告对数据进行了筛查,并对有效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
截止到2018年底,已注册无人机约28.9万架,参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无人机共3.1万架,约占注册无人机的10.7%,其中经通过无人机云交换系统校验的无人机约占10.6%。
2018年交换系统各家云系统提供的有效数据为71181万条,换算成飞行时间为988625.0435小时,比2017年增加了81.25万小时,是2017年的5.6倍。
本报告首先将每个月的无人机运行数据量进行了统计并作图,具体见表1和图1。
表1 2018年无人机云数据交换数量统计表
图1 2018年无人机云系统中无人机飞行小时统计
2018年,中斗云、无忧云、知翼云和极飞云分别在3月、6月、8月和9月加入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同时,飞云在8月底云系统资质失效。本报告对交换系统中各云系统的飞行小时进行了统计。
表2 2018年交换系统中无人机云系统季度飞行小时统计
图2 2018年交换系统中无人机云季度飞行小时分布图
图3 2018年交换系统中无人机云飞行小时对比图
二、无人机运行高度
考虑到在无人机云系统中注册的无人机以轻小型无人机为主,经统计,运行高度在120米以下的占83.26%,在本节首先对运行高度在120米以下(含120米)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详见图4。
图4 2018年无人机飞行高度统计(飞行小时)
通过统计发现,运行高度在5米(含5米)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无人机总飞行小时数的32.71%,运行高度在10米(含10米)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无人机总飞行小时数的39.99%,运行高度在15米(含15米)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到了45.49%。运行高度大于120米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占总飞行小时数的16.74%。
三、无人机运行速度
现对接入交换系统的实时运行的无人机的速度进行统计。为了更为直观,本报告对参与交换的数据,按照范围统计,统计图表中的:
1m/s,表示交换系统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0<速度≤1米/秒的飞行小时;
2m/s,表示交换系统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1米/秒<速度≤2米/秒的飞行小时;
以此类推,50m/s,表示交换系统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49米/秒<速度≤50米/秒的飞行小时。
图5 2018年无人机运行速度统计(飞行小时)
通过统计发现,运行速度为0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占总飞行小时数的62.37%,运行速度小于等于1米/秒(含等于0的)的无人机占总飞行小时数的73.04%,运行速度小于等于5米/秒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占82.66%。
为了更为直观,本报告将运行速度占比较大的0米/秒和1米/秒去掉,作图展示,详见图6。
图6 2018年无人机运行速度统计
图中可以看出,多数为多旋翼无人机。少数为固定翼,其速度范围在30-50米/秒之间的较多。
四、无人机运行时段
此部分对无人机运行时间进行了统计,以30分钟为时间间隔,具体见图7,图中时间为北京时间。目前我国的无人机运行主要是昼间运行。
图7 2018年无人机运行时间分布(飞行小时)
2018年无人机运行的最高峰值出现在北京时间下午16点到16点30分这个时间段,上午的峰值在10点30分到11点。
五、无人机运行区域
为了更为直观的看到注册于无人机云系统中的无人机运行区域,本报告按月份绘制了无人机运行区域分布图。从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中可以看出,注册于云系统的无人机已在除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区域运行,包括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图8 2018年1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9 2018年2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0 2018年3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1 2018年4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2 2018年5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3 2018年6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4 2018年7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5 2018年8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6 2018年9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7 2018年10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8 2018年11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9 2018年12月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六、无人机的淘汰率
依据《民用
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AP-45-AA-2017-03),自2017年6月1日起,中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当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等情况时,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考虑到轻小无人机的实际运行情况,本报告在2018年对交换系统中无人机使用的淘汰率进行了统计。根据无人机云交换系统获取的实际运行无人机数据,2017年第一季度在各无人机云系统中运行的无人机有94%未在2018年第一季度实施运行,而2017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有接近93%、90%和94%的无人机没有再出现在2018年相应季度运行记录中。
图20 2017年交换系统中无人机的淘汰率
七、无人机运行管理建议
从数据可以看出,轻小无人机在120米以下的运行是目前无人机运行的主要模式,其速度、高度、运行区域都具有显著特性,与通用航空、运输航空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措施但不是过严的管理措施来管理,释放其市场活力,贡献国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