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谷歌AlphaGO与人类的挑战赛成为了热门话题,也就是人工智能与韩国围棋手李世石之间的挑战赛。其实从人工智能出现至今,关于人工智能的一切一直以来都是热门话题,比如机器人,如果机器人没有人工智能这个关键因素,其本身而言只是一种自动化的生产要素,只是一台“机器”。但由于机器人加入了人工智能这一“大脑”要素,就决定了其从机器本身之外有了“人”的元素,这种元素对于人类而言是极具想象意义的。关于谷歌AlphaGO与人类挑战赛事件的背景本文就不再阐述了,因为它是媒体近期的热点,不论是正面的、反面的、中立的,各种观点都有。其实重要的不是这次比赛输赢的本身,而是这次事件对人类与人工智能到底会带来哪些影响。
人类模仿上帝创造行为的产物
在整个西方的世界观众,普遍接受与传承的是“圣经文化”,其中有个非常重要的世界观就是创造论。也就是说人类的来源借助于上帝的创造,而浩瀚宇宙的运行也是来自于上帝的护理,而其中人类的创造性则是来源于上帝所赋予的一些能力。从这个世界观的层面来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不断探索人工智能的行为是非常容易理解的。简单点说就是人类在模仿上帝创造的行为,在人类的认知能力范围内“创造”类人类的一种行为。
而我之所以将人工智能这一行为定义为类人类的行为,是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不论人工智能有多么强大,它都只是物理层面的行为,而不是生物层面的行为,或者说是生命科学层面的行为。因此,所谓的取代人类、替代人类的这种担忧也就只是停留在物理层面,在生命科学以及生物层面并不存在可比性。
谷歌AlphaGO之所以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除了谷歌一直以来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非常卓越的市值管理能力之外,其技术本身的突破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从技术架构层面来看,最大的特点就是突破了传统计算机的“固定”程序逻辑,其最大的突破就是融入了自学习,或者说是深度学习的能力,这也就意味着谷歌AlphaGO与传统意义上的计算机程序有了很大的区别。谷歌AlphaGO的技术架构采用的是模仿人类大脑神经模式,,而这种模式的行为可以理解为谷歌依托其强大的科学家团队,在当前人类对于大脑相关探索的知识范围内,以计算机的方式将这种知识探索表现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人工智能的边界在人类
不论人工智能如何发展,其在本质上还是物理程序层面的问题,哪怕其具备“自思考”能力,其思考的边界也是开发者所赋予、设定的。从这次谷歌AlphaGO产品的本身来看也是如此,它的前置条件是开发者设定了一种相对复杂的自学习模式,而后通过输入3000多种棋谱数据之后开始各种计算。而这其中决定着谷歌AlphaGO产品“智能”程度的关键要素就是开发者,而不在于谷歌AlphaGO的“智能”。也就是说谷歌AlphaGO产品的“聪明”与否的关键因素首先是开发者所设定的自学习模式,其次是开发者所输入的基础知识的质量。
从开发者所设定的自学习模式层面来看,其结果众所周知就是从传统的不可变量程序向可变量程序进行了转换,让程序不再局限于固定的程序,多了可变化的可能。而传统计算机尽管在一些运算能力方面早已远超人类,但与人类之间有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就是对事物的逻辑思考与判断能力。可以说在计算机出现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围绕着摩尔定律都是在计算能力这一垂直能力维度上进行拓展,而谷歌AlphaGO超越了传统计算机计算能力这一边界,参考人类的神经网络模式进行设计,希望以此来构建类人的可思考能力。但它的边界取决于人类对于大脑神经网络模式的探索,以及开发者对于这些问题的认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