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在2004年前后迎来“刘易斯转折点”为界,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趋势性的变化。以农民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为例,2004年以前的十年中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此后则迅速上升,2004~2014年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1%。与此同时,面对劳动力短缺现象,资本替代劳动或机器(人)替代工人的进程加快,导致资本劳动比迅速提高,资本报酬率下降,劳动生产率并没有同步提高。
根据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最新数据,中国劳动生产率的年平均增长率从2007~2012年期间的9.5%,下降到2012年和2013年的7.3%以及2014年的7%。
短期内,工资上涨快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带有一定的对历史补偿性质,但是,这种劳动生产率提高滞后于工资上涨的趋势持续下去,则必然导致单位劳动成本的上升。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都阳估算,由于工资的上涨速度快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中国制造业的单位劳动成本自2004年开始即呈提高趋势,至2012年已经上升了40%。
虽然日本媒体关于中国单位劳动成本已经超过日本的说法,目前还属于危言耸听或言过其实,但是,如果劳动生产率不能得到显著提升,中国单位劳动成本超过发达国家应该是指日可待的。
因此,要防止中国制造业比较优势过快丧失和经济增长过疾减速,一定要遏制住单位劳动成本的上升趋势。工资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分别作为分子和分母,两端都有诸多可着力之处。
首先,不建议人为抑制工资的上涨,毕竟,目前的工资水平主要是依据供求关系变化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但是,劳动力供给潜力尚未充分挖掘,例如,妨碍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户籍制度放大了劳动力短缺,无疑助推了工资的更快上涨。因此,类似户籍制度改革这样的举措,有助于从工资侧抑制单位劳动成本的上涨。
其次,通过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提高劳动生产率通常有两个途径:一是提高资本劳动比,但如果过度、过快提高则会导致资本报酬递减现象;二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才是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经济增长的不竭源泉。通过消除制度性障碍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以及通过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都可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